基础教育“出连招”:规范、提质是关键词

中望教育

2024-04-18

建设教育强国,基点在基础教育。近两个月,教育部在基础教育领域举措频频,围绕“规范”“提质”两个关键词,在教育教学改革、校外培训管理、课后服务规范等方面重点发力,出台一批新政,落地多项举措,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提升基础教育育人水平,为2024年办好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基础教育打下坚实基础。



近期新规新举一览






规范办学,坚持育人为本


近期发布的多项新规对部分教育工作的规范性进行了界定,明确定义规范、划清办学“红线”、优化评价制度,以“育人为本”的原则,为现阶段基础教育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供解决方案,规划行动指南。

2月8日起公开征求意见的《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是我国第一个拟专门针对校外培训整体管理的行政法规,也是对此前“双减”意见以及治理校外培训规章的延续。《条例》在推进依法管理的同时正视家长的合理培训需求,明确了“校外培训”的定义,提出“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有益补充”的基本定位,点明了“平衡机构、家长、学生、学校等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并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立法价值,实施“精准立法”,进一步完善了校外培训管理制度。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近期就正确理解《条例》发文,其指出,《条例》旨在推动依法管理校外培训,既非“收紧”也非“放开”。呼吁行业从法治角度,准确把握《条例》重点。对于学科类机构,各地仍执行中央“双减”精神,不审批新的机构,督促现有机构依法经营,防止泛滥并制造教育焦虑;对于非学科类机构,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培训质量,推动合理定价,使之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让校外培训在我国实现教育现代化过程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值得关注的是,在推进依法管理的同时,《条例》还提出鼓励、支持各类校外场馆开展校外培训,引导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等举措。能够看出,鼓励措施的背后是对待校外培训的理性态度。如何杜绝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如何疏导学生和家长存在的合理需求,是一直以来校外培训监管的重难点,《条例》的出台使校外培训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得到肯定,同时也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经营合规性和教育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


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是继“双减”政策颁布以来第一份专门指导课后服务工作的国家层面政策文件。《通知》直面当前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实施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和实际问题,为课后服务划定明确底线,提出严禁随意扩大范围,严禁强制学生参加,严禁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严禁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进校提供课后服务。

“五个严禁”在让课后服务“不跑偏”的同时,也给新模式、新样态的探索留出了空间。相关专家在《通知》解读中表示,如何充分调动校内外教育资源,增强课后服务活动的多样性和选择性,以适合学生成长的方式帮助他们成人成才,是对精细化管理和现代化治理能力的多重考验。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而言要在调研地区现状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并及时调整实施方案,有效发挥公益性校外教育机构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完善课后服务经费分担机制。对学校而言,要准确把握课后服务的功能定位,切实打通资源渠道,充分挖掘优势资源,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在校内满足学生的多样化学习需求。对教师而言,要通过改进教学与评价机制,让学生有更多自主玩耍、自主学习、自主探究的时间,让学生成为学习和成长的真正主人,实现课后服务的高质量发展。

相较于近期发布的其他新规,《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已有扎实的工作基础,是原有规定办法的优化升级。自2017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至今,各地已对26.45万所幼儿园完成实地督导评估,约占幼儿园总数的91%。新《办法》针对督导评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制定了针对性的重点评估指标,同时“更加强化过程评估,更加突出自我评估,更加注重部门协调”,聚焦保育教育过程及影响质量的关键要素,把督导评估工作的作用从“规范底线”提升至“推进学前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


提质扩优,创新育人模式


除在规范性上进行明确规定之外,教育部近期还在育人模式创新上多点发力,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大力推广区域典型经验做法,为办好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基础教育接连“出招”。


深化美育教学改革,以数字技术赋能学校美育。《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提出以美育浸润学生、浸润教师、浸润学校的主要任务目标,并出台美育教学改革深化行动、美育智慧教育赋能行动、社会美育资源整合行动等工作举措。在客观层面,美育长期面临应试教育的冲击,面临社会认识不足、师资匮乏、评价体系薄弱等现实问题,通过数字技术“对症下药”,可使美育资源从“富集”地区流动至“匮乏”地区,有助于解决资源分布不平衡、流动不顺畅等问题,同时规范和升级评价机制,推进学校美育改革,提升学校美育水平。

东中西部协同探索,科学教育从“有”到“好”。1月31日,教育部公示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实验校名单,拟确定124个实验区、994所实验校。为加强东中西部协同探索,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各实验区校将以协同组形式开展实验工作,在课程资源开发、教师队伍建设、教学方式变革、教育评价改革、场所场景构建、社会力量整合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探索科学教育实施有效途径和人才培养创新模式,加快构建“大科学教育”格局,发挥辐射引领作用,提升全国范围内的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水平。

宣传推广典型经验,探索创新育人模式。教育部近期还接连公布了《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和实验校名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旗)名单》和《全国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名单》,启动了第三批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推荐工作。几项名单的出台与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三部门日前印发的《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实施学前教育普惠保障行动”“实施义务教育强校提质行动”“实施综合改革攻坚行动”等任务要求遥相呼应。通过一批批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的设立,不难看到中央对地方先行先试、基层改革创新的高度重视和鼓励态度,“以点带面、逐步扩大”的方式能够进一步做大优质教育资源“蛋糕”,为破解基础教育发展重难点问题提供更多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和有效举措。


近期有关基础教育的一系列“连招”,不仅是对教育发展现状的有效回应,更是对教育强国建设的积极作为和深远布局。以“规范”为基,以“提质”作翼,是进一步巩固教育规模优势,提升教育质量优势,发挥好基础教育基点作用的重要路径,如何跑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加速度”,前方有路,未来可期。手握“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教育行业将在积极转型中持续向阳生长,寻求变革时代的创新之道。